合肥三中2015—2016學年度 民主評議干部實施方案
發(fā)布時間:2016-06-29 16:05 信息來源: 閱讀次數: 次
合肥三中2015—2016學年度
民主評議干部實施方案
根據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合肥市中小學教職工、市屬學校領導班及成員2015-2016學年度考核及市屬學校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的通知》(合教黨委[2016]57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就今年學校民主評議干部工作抽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深化教育改革、促進教育發(fā)展、加強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為目標,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堅持群眾性和民主性相結合,堅持客觀性和公正性相結合,堅持民主評議和考能、考績、考廉相結合,努力開創(chuàng)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新局面。
二、組織領導
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在學校黨總支統一領導下開展,工會作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與學校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共同承擔民主評議工作的具體事宜。學校成立民主評議干部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夏海波
副組長:王文忠、畢大治
成 員:吳思鄉(xiāng)、鄭書建、賀澤新、袁 艷、薛中華、殷 亮、鄭玉潔、張 云、嚴華蘭
民評領導小組的主要工作任務是制定民評實施方案(提交教代會審議通過),主持召開教職工大會聽取領導干部述職并組織民主測評(包括組織教職工對校務公開測評),組織教代會代表分組對領導干部進行民主評議,統計測評結果,確定民主測評等次。根據代表的評議寫出評議意見,向教代會和被評議對象反饋評議結果等。
三、評議對象
學校校級領導(包括工會主席)、中層干部
四、評議內容
民主評議內容為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包括: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踐行“三嚴三實”、執(zhí)行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guī)情況;敬業(yè)奉獻,勤奮工作,開拓進取情況;依靠教職工辦學,接受群眾監(jiān)督情況;執(zhí)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潔自律情況;團結協作,決策能力,工作質量數量、效率效益情況;上一次民主評議結果整改落實情況。具體為:
德:包括政治立場、觀點,個人道德品質,團結協作精神和全局觀念,民主作風和群眾觀念、遵紀守法和組織紀律性等。
能:包括政策水平、理念水平、決策能力、組織能力、開拓創(chuàng)新精神以及處理本單位本部門突出問題的能力等。
勤:包括對待工作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奉獻精神,辦事效率和遵守勞動紀律等。
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和效果、主要工作業(yè)績和貢獻。
廉:包括艱苦奮斗、勤儉節(jié)約的思想作風,廉潔自律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特別是執(zhí)行中央關于領導干部“八項規(guī)定”、反對“四風”等方面的情況。
五、評議程序
1、自我小結:被評議的對象從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對自己一年來履行職責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寫出書面述職報告。
2、宣傳動員:宣傳民主評議的目的、意義、要求等。
3、述職測評:召開教職工大會聽取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述職并對領導干部進行測評。教職工大會由民主評議干部小組主持,參會人員必須達到應參加人員的80%以上。會議程序為:1)學校黨組織負責人進行動員;2)中層以上干部分別述職;3)教育局參會領導講話;4)教職工對中層以上干部進行民主測評。按照合教黨委[2016]57號文件上的要求,測評表的統計由不是評議對象的工會委員和教代會代表進行,參加統計匯總人員不得少于5人,并要求在統計表簽名以示負責,被測評對象一律不得直接參加測評結果的統計。
4、教代會評議:教代會代表分組對中層以上干部進行背靠背評議,評議要求做到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本著對學校工作負責和對被評議對象的關心,一分為二地既要肯定成績又要指出存在的不足。同時,組織全體教職工對學校校務(黨務)公開情況進行測評,滿意率(滿意+基本滿意)達80%的為合格,達不到80%的要整改,整改情況向教代會報告或在公開欄公示。
5、評議意見:根據教職工民主測評和教代會分組評議情況,由民主評議干部小組對每個被評議對象寫出評議意見,評議意見一方面民書面形式反饋給被評議對象,一方面交學校教職工學年度考核小組,作為對中層以上領導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據之一。
6、總結及資料歸檔:民主評議干部工作基本結束后,由民主評議領導小組對民主評議干部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整個評議情況向教代會報告,同時將相關材料分別報局教育工會和組人處,被評議干部針對評議中反映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六、評議結果的運用
1、教職工民主測評定等。教職工民主測評結果和學年度考核分別定等,民主測評定等分優(yōu)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次,獲得優(yōu)秀的干部由學校予以表彰獎勵,確定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的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干部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理。
2、民主評議的結果與干部考核、選拔、作用、監(jiān)督有機結合起來,獎勵、考核、作用和調整干部時,將評議結果作為重要依據之一。
七、工作要求
1、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與學校領導班子學年度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同步進行,與學年度考核一并完成。
2、學校黨組織要高度重視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加強領導,組織全體教職工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開好述職測評會和民主評議大會;工會、辦公室等部門要認真負責,嚴格按照要求規(guī)范操作。
3、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工作應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既要保護評議人的民主權利,又要保護被評議人的正當權益,不得以任何借口對提意見的人打擊報復,也不得借機誣陷被評議人。凡違反民主評議紀律的,要追究其責任,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
4、民主評議和考核工作結束后,要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做好材料歸檔和考核結果使用等工作,推動學校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
八、時間安排
時間 | 內容 | 責任單位(人) |
6月29日 | 行政會,民主評議干部動員 | 黨總支、校長室 |
7月9日 | 1、黨政工聯席會議,傳達合教黨委[2016]57號文件2、制定實施方案、成立民評領導小組3、研究教代會工作事宜 | 黨總支、校長室、工會 |
7月1—10日 | 中層以上干部撰寫述職報告 | 中層上以干部 |
7月11日下午 | 教職工大會:1、聽取中層以上干部(工會主席)述職2、組織民主測評和校務(黨務)公開測評 | 黨總支 民評小組 |
7月12日上午 | 教代會分組評議中層以上干部 | 民評小組 |
7月13日下午 | 1、統計兩項測評結果,梳理評議意見2、向教代會和評議對象反饋評議意見和校務(黨務)公開測評情況 | 民評領導小組 |
7月13—28日 | 整理上報民評材料,民評總結 | 民評小組 辦公室 |
黨總支、校長室、工會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